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
(试 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劳动教育理论与实践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强化“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意识,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在劳动教学中不断优化劳动教学体系、逐步完善劳动过程管理与考评体系、积极发挥劳动的育人作用,推动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的高度融合,促进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价值引领。推进劳动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形成德育劳育协同效应,推动中华传统文化中劳动思想的现代转化,感受劳模精神的文化传承、爱国情怀、道德提升等,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劳动教育筑牢立德树人基石。
坚持有机融入。以劳动教育课程体系为主线,有机融入实习实训教育的元素,推进劳动教育与专业课相结合,以专业劳动知识技能为载体,融入劳动价值观、劳动态度教育,使学生感受劳动所带来的收获和乐趣,进而形成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真挚情感。
体现时代特征。劳动教育要体现当今时代的技术特征,适应产业变革,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以培养学生劳动精神,提高生产劳动技能为目标,更新劳动教育观念,开发探索性劳动、创造性劳动和艺术性劳动,促进学生创新创业,提高劳动教育的适宜性和实效性。
注重系统设计。将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系统设计劳动教育体系,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三、总体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强化劳动观念,端正劳动态度,增强法律意识,保护自身劳动合法权益,形成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进而形成正确的劳动价值观;通过劳模精神、工匠精神教育,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明白劳动不分贵贱,尊重普通劳动者,弘扬积极向上的劳动精神和认真负责的劳动态度;通过实训、实习、竞赛、创新创业等实践体验,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提升生活自理能力,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四、实施措施
依托劳动教育课程,开展劳动教育,充实劳动教育内容,构建课程内容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富有特色的校园劳动文化氛围。
(一)课程设置
劳动教育课设置为必修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分为理论课程与劳动实践两部分内容,其中三年制、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学生理论教学分别为10和18学时,劳动实践分别为17和27学时。
(二)教学安排
劳动教育课程教学由学生工作处劳动教育教研室负责组织,负责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劳动教育以学生教学班级为基本单位开展教学,任课教师由学生处老师和辅导员担任,教学活动按1—5学期逐期进行。
理论课程主要内容:围绕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组织、劳动安全和劳动法规等内容,开展理论教育,教育学生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珍惜劳动成果,自觉遵守劳动安全法规。
劳动实践主要以校内外劳动场所为基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的实践教育,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劳动实践主要内容:
1.区域化劳动实践。以二级学院为主导,由辅导员指导学生定期开展校园劳动责任区劳动实践,负责校园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洁工作。
2.网格化劳动实践。以创建“文明寝室(公寓)”目标,在学生公寓楼实行网格化管理,劳动内容包括宿舍卫生清洁、垃圾分类、安全巡逻、学生安全教育宣讲等方面。
3.社会化劳动实践。由校团委、二级学院利用寒暑假集体组织,在教师指导下集中一段时间统一进行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或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社会调研、支教、社会考察、社会服务、家庭劳动等形式完成的社会实践活动,并在每学年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4.个性化劳动实践。以学校为主导,二级学院参与,立足学校特色和学生发展需求,打造具有特色的“劳动超市”,包括勤工助学、公益育人两类。勤工助学是指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劳动实践。公益育人是指学校为学生提供利用课余时间在二级学院、各部门进行实践锻炼,不支付报酬。
(三)课程考核
辅导员以学生总体劳动实践类型、次数、时间作为基本考核指标,着重关注学生在劳动教育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劳动态度不积极、劳动表现差或劳动教育课程不及格者在各类评优评先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支持保障
(一)组织保障。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劳动教育工作,由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负责组织领导劳动教育,定期围绕劳动教育进行专题研究,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保处、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等部门协同负责课程设计、组织协调、资源整合、文化宣传、师资培训、过程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师资保障。建立一支依托学生处、专业教师、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辅导员为主,校内外生涯指导教师、创新实践导师为辅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将劳动教育作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培养培训的重要内容,老师指导学生劳动实践纳入教师职称评聘和年度考核。
(三)经费保障。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劳动教育课程、劳动教育实践、劳动教育设施、劳动教育系统平台、校内劳动教育场所、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等工作提供必要经费支持。
(四)安全保障。学生工作部(处)将劳动安全教育纳入常态化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劳动教育安全管理,组织专家定期评估各类劳动实践活动安全风险,消除劳动实践各种隐患。制订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预案,建立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五)考评督查。把劳动教育纳入学校督查督办范围,对二级学院开展劳动教育进行专项督查,其结果作为衡量考核二级学院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和被督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六、其他
本办法自2021年开始实施,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劳动教育课学分认定办法》
附件2:《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劳动实践教育实施办法》
附件1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劳动教育课
学分认定办法
(试 行)
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育的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教材〔2020〕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学校决定将劳动教育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全校学生中开设劳动教育课,现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特点,把握育人导向,遵循教育规律,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计划,将学生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状况全面纳入学分制管理和学生综合评价体系。
第二条 《劳动教育课》为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参加劳动教育课修满相应学分后,该课程予以合格。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专科学生。
第二章 内容与形式
第四条 《劳动教育课》包括理论课程和劳动实践两个模块,实行累计得分制,具体见下表。
模 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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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时间
|
学生类别
|
授课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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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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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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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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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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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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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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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法律
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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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时/1-4学期
2课时/第5学期
|
第1-3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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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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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课时/1-2学年
2课时/第3学期
|
劳动实践
|
区域化
劳动实践
|
第1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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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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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实践
|
教学、公寓区
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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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学年
|
网格化
劳动实践
|
第1-5学期
|
三年制学生
|
寝室清洁卫生
|
日常
|
第1-3学期
|
3+2学生
|
社会化
劳动实践
|
在校期间
|
全校学生
|
社会实践
|
假期社会实践、家庭劳动等
|
日常
|
个性化
劳动实践
|
个人实践
|
勤工俭学、公益劳动等
|
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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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定标准
第五条 劳动教育课三年制学生2.5学分,第1-5学期开展,每学期0.5学分;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3+2)学生1.5学分,第1-3学期开展,每学期0.5学分。
第六条 原则上每学期必须修满0.5学分,因特殊情况未修满的学生,需在下一学期补修该学分。毕业前如仍未达到劳动教育课学分要求的,该课程不合格。
第七条 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劳动实践者,经所在二级学院报学生处签字同意,并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取得劳动教育课程成绩。
第四章 基本要求
第八条 劳动教育与劳动实践坚持合理、合法的原则,以智力型与劳务型相结合、集体与个人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严禁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
辐射等对人体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劳动及社会实践。
第五章 认定与考核管理
第九条 学校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后保处、团委组成的劳动教育与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小组,统筹规划劳动教育课的学分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第十条 劳动教育课学分考核认定由理论课程和劳动实践两部分组成,每学期考核认定一次。
第十一条 理论课程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学习认识或小论文)认定为合格、不合格;劳动实践采取100分制,每学期100分,通过区域化劳动实践、网格化劳动实践两种方式考核认定。
第十二条 理论课程不合格或劳动实践课得分低于60分的,该学期劳动教育课认定为0分;无故不参加劳动实践3次的,该学期劳动教育课认定为0分,需通过规定公益劳动时长重修置换该学期劳动教育课0.5学分。
第十三条 劳动教育课由学生处向二级学院提供劳动结果的评价及认定依据,学分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成绩管理,第三、五学期结束前,将汇总结果统一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辅导员在学校教学学籍管理系统登录成绩。
第十四条 认定单位应本着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原
则对学生的劳动教育与劳动实践学分进行认定和登记,对不 负责任、循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认证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 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每学年学生参加劳动教育与劳动实践活动将
作为学生评奖评优和享受资助的优先参考依据。
第十六条 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学生劳动教育与劳动实践学分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从2021年开始施行,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2
中共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委员会劳动实践
教育实施办法
为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不断强化劳动体验,珍惜劳动成果,学会生活自理,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真正在劳动实践中接受教育,在教育中进行劳动,根据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内容方式
区域化劳动实践和网格化劳动实践两种方式。
二、场所及范围
区域化劳动实践包括:1.学生公寓楼周边环境卫生和教学楼教室、楼梯、走廊等;2.校园内各场馆、实训场所等环境卫生。
网格化劳动实践包括:学生寝室卫生
三、实施细则
1.本校学生第一学年均需接受区域化劳动实践,第1-5学期接受网格化劳动实践,由学生处统一安排执行。
2.区域化劳动实践按二级学院当年新生人数划分固定区域,二级学院再按班级每周划分若干小区,负责环境卫生清扫,每年新生军训结束后开始实施。
公寓楼周边环境卫生每天早上8:00-8:30打扫1次;
教室卫生每周一至周四,中午13:00-13:30和晚上21:00-22:00各清扫1次,每周五中午13:00-13:30、每周日晚上21:00-22:00各清扫1次。
各场所、实训场所卫生由各管理单位自行安排学生负责清扫。
3.网格化劳动实践寝室卫生按现行制度执行。
4.区域化劳动实践中教学楼卫生由学生处组织检查评定,宿舍楼周边环境卫生由后保处组织检查;网格化劳动实践由学生处组织检查,检查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不定时检查。
5.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一周复习考试阶段暂停劳动实践课,其余时间由后保处安排清洁工负责打扫管理。
6.劳动实践中被评定为差寝、划分区域卫生未打扫的、划分区域连续2次卫生不合格的,学生处每月将进行通报,并纳入相应二级学院和辅导员年度考核。
7.学校每学年评选劳动先进个人,将给予表扬奖励。
四、卫生标准
(一)公寓楼环境环境卫生
1.路面卫生:无烟头、纸屑、白色垃圾等杂物和枯枝、成片落叶等,保持干净。
2.公共设施:定期擦拭,无明显污垢、无损坏。
3.垃圾处理:垃圾及时清倒入宿舍楼垃圾桶。
(二)教室、实训室卫生
桌椅及用品摆放整齐,桌面门窗干净无灰尘,课桌抽屉内无杂物、纸屑,地面、楼顶清洁无垃圾、无痰迹,室内垃圾清倒干净,墙壁清洁无乱张贴、无印迹,室内无蜘蛛网。
(三)学生寝室卫生
按《创建文明寝室考核评比细则》执行。
(四)劳动教育工具要爱惜,及时放到宿舍指定地方,不得将劳动工具遗忘在劳动区域。
五、扣分标准
区域化劳动实践和网格化劳动实践两项总分为每人每学期100分(不低于60分),好的加相应分数,差的视情况扣分。
1.学生公寓楼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附表1)
2.教室、实训室卫生检查评分表(附表2)
3.寝室卫生检查评分表(附表3)
4.劳动教育加分表(附表4)
5.劳动教育学分认定卡(附表5)
六、卫生区划分
每学年划分一次,二级学院内各班级区域划分由二级学院自行安排并报学生处备案。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修正时亦同。
附表1
学生公寓楼环境卫生检查评分表
楼栋号: 检查人: 202 年—202 年第 学期 第 周
时间
|
清扫班级
|
辅导员
|
路面卫生
不合格
(-2分)
|
公共设施
不合格
(-2分)
|
垃圾处理
不合格
(-2分)
|
周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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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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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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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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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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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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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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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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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学院开学前上报本学期划分卫生区每天卫生清扫班级、辅导员,交由每栋宿管员每周检查填报,每周一宿管老师把评分表交给二级学院学工干事。2.扣分由辅导员核查后落实到每个学生,并在《劳动教育学分认定卡》做好记录。3.每天早上8:00-8:30清扫1次。4.后保处每天卫生清扫后组织检查评分。
|
附表2
教室卫生检查评分表
楼栋号: 检查人: 202 年—202 年第 学期 第 周
时间
|
清扫班级
|
辅导员
|
桌椅摆放不合格
(-2分)
|
地面卫生
不合格(-2分)
|
桌面抽屉
不合格
(-2分)
|
墙壁门窗
不合格(-2分)
|
垃圾处理
不合格
(-2分)
|
早上
|
中午
|
早上
|
中午
|
早上
|
中午
|
早上
|
中午
|
早上
|
中午
|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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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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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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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三
|
|
|
|
|
|
|
|
|
|
|
|
|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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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周五
|
|
|
|
|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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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级学院开学前上报本学期划分卫生区每天卫生清扫班级、辅导员,交由学生处学风督察队每天上、下午上课前检查填报,每周一学生处把评分表交给二级学院辅导员。2.扣分由辅导员核查后落实到每个学生,并在《劳动教育学分认定卡》做好记录。3.每天中午13:00-13:30和晚上21:00-22:00各打扫1次。4.学生处每天上下午上课前组织卫生检查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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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寝室卫生检查评分表
通 楼栋 教官: 202 年—202 年第 学期 第 周
寝
室
号
|
床
位
号
|
学生
姓名
|
班级
|
辅导员
|
扣分项目
|
床铺
(-5分)
|
书桌
(-5分)
|
地面
(-2分)
|
阳台
(-2分)
|
厕所
(-2分)
|
总计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
6
|
|
|
|
|
|
|
|
|
|
公共区域扣分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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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由学生处军事教研室专职教官每周检查评分填报,每周日反馈给辅导员。2.扣分由辅导员核查后落实到每个学生,并在《劳动教育学分认定卡》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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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
劳动教育课学分加分和学分重修置换表
序号
|
项 目
|
加分内容
|
分 值
|
备 注
|
一
|
学分加分
|
每月被评为优秀寝室的
|
5分/人
|
|
二
|
重修置换
|
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益劳动的
|
2分/小时
|
累计修满上期60分以下被扣分数为重修合格
|
附表5
劳动教育课学分认定卡
姓名 : 专业班级
: 辅导员: 202 年—202 年第 学期
周数
|
扣分项
|
加分项
|
累计
分值
|
上学期学分重修置换
|
理论
课程
|
寝室
卫生
|
教室
卫生
|
宿舍环境卫生
|
优秀
寝室
|
参加学校、学院、班级公益劳动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3
|
|
|
|
|
|
|
|
14
|
|
|
|
|
|
|
|
15
|
|
|
|
|
|
|
|
16
|
|
|
|
|
|
|
|
16
|
|
|
|
|
|
|
|
18
|
|
|
|
|
|
|
|
19
|
|
|
|
|
|
|
|
20
|
|
|
|
|
|
|
|
21
|
|
|
|
|
|
|
|
22
|
|
|
|
|
|
|
|
合计
分值
|
|
|
|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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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辅导员负责登记劳动教育课涉及扣、加分学生分值,每学期汇总一次,不合格学生下学期需重修。学生毕业前一学期末统计学生在校每学期劳动教育课学分,如修满或重修合格,该课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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